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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妻子有合理的出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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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1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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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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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19 10:1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狄士杰:


    你好!一直以来我都在阅读你关于情感问答的文章,很佩服你说话的方式,呵呵。


    给你发邮件,是因为我有件事情想跟你倾诉。我今年29岁,5年前我结婚了,婚后我们的性生活一直很少,到后来就基本没有了,他说是工作太劳累了。本以为是我一生可以依靠的男人,不过却因为去年的一个晚上被我无意中发现他居然和他们单位另一个男人搞“断臂”,当是的我不知道如何来面对这个可怕的现实。我一直压抑着自己,有时我还会为这个与他吵起来。


    就在我痛苦的时候,我们单位来了一个很有魅力的男子,也是我后来的领导,那些日子由于工作量的加大,还有和他的频繁接触让我爱上了这个男人,后来我居然和他有了关系,我出轨了,这实在是一种讽刺,是不是?而且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像个荡妇一样,经常找借口与他上床,虽然我知道他介意我的家庭,可是我还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我不知道这和潘金莲是不是一样,自己的婚姻不如意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让我很开心的人,然后沦陷了。狄士杰,我也曾有过一生一世到白头的梦想,可是现在的我却如此的不堪,一个可能被世人唾骂的偷情的女人,不知道你会如何看待我这样的女人呢?


    晓晓:


    首先我要对你说,从《水浒传》到《金瓶梅》,都没有说Mr武大郎和其他人搞过“断臂,”而且不但没有,他还是一个性生活健康的男人,起码没有拒绝过夫人的性要求,所以你自喻潘金莲女士就不恰当了。


    说实话,如果可以,我希望可以从现在开始实行“一妻多夫”制,这样一来你的烦恼就完全解决了,而且可以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们也知道“婆娘们”的厉害,只可惜这要得到法律的允许,而制定法律的又多是些浸泡在封建思想下长大的男人们,所以这条路看来实行起来有难度。

    你的婚姻让我们在一次知道了“无性婚姻”的事实存在,而且按照习惯,我首先要劝你离婚,当然我要为自己的立场做个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像我们认同的那么果敢,在关键时候可以割袍断义,斩钉截铁;多数时候,人们更习惯左思右想,拿把钝刀在自己的伤口上比划比划了事。


    中国人的婚姻,劳师动众,其中的人力物力相当于美国费尽心机地要和伊拉克宣称世界和平一样,其中付出的高昂成本让人想到再婚就浑身哆嗦,在加上可怕的社会压力,拨开它们需要自身具有大力气,遗憾的是,很多人体质衰弱,明知自己身困难境,却连逃生的想法也没有,认了命。在婚姻的镣铐里,誓把牢底坐穿,成佛升天。


    从你的经历来看,所谓的“忠诚”在爱情中的高尚地位已经受到了挑战,可是我要提醒你的是,就算“忠诚”是爱情的基石,也是只有两个人有“爱情”才需要“忠诚,”而爱情当然得有“爱”——做爱的“爱。”把一个姑娘在5年前娶回来,剥夺了人家的选择权,却连基本的性义务都不履行,这根本不是爱情,这应当算成是诈骗犯,或者是诱拐人口,它有婚姻之名,却是不道德之实,如果在这样的婚姻里还要讲忠诚,那是愚忠,是对自己的污蔑,是邪恶婚姻。


    只要婚姻不道德,对于忠诚约定自然视为失效,所以出轨“背叛”是合理的,本能的,道德的,这是人约黄昏后的约会,事毕,不必自责,不需道歉,写诗可也。只要他在婚姻中的义务一天不尽职,你就可以享受好你合理的出轨权。


    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离婚,他都成了“断臂山”了,你又何必还要做“望夫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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