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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同性恋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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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1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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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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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19 11:0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我是从晚报看到这条消息的。这是个好消息,但对未来我并不很乐观。

    B:我看过一家网站关于"同性恋的是与非”专题的报道,那上面说,"同性恋非病理化”消息发布后,在不到一天时间内有6000网友点击投票,对"你对同性爱的看法”,有48.63%的人回答"很别扭”和"觉得恶心”,超过"可以理解”的1.58%。但对于"如果你发现一个朋友可能有同性恋倾向,你怎么跟他相处”,回答"和以前一样”的占69%。还是据那家网站说,宽容的声音说"我们不能够对同性公民希望通过婚姻取得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要求视而不见。”反对的声音说"那部分受腐朽文化影响的人,用他们那点貌似科学的标准。同性恋的文化遗传将给人类道德发展带来退化和堕落。如果同志们的生存价值观占据了社会的主流,将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我不想说的更多,听听自以为素质最高的3000多网络煤体的声音,就知道我们为什么笑不起来了。

    H:我到这里来很高兴,能招摇过市地参加这个会更高兴,因为我们不会再被看作是怪物,所以,我对来自主流社会的排斥并不意外,也不激愤,社会进步要有一个过程。

    我们也认为第三版修订是社会的一个进步,是中国精神卫生学界同世界接轨的举措之一。目前国际科学界一般认为:同性恋首先有先天基础,然后和出生18个月到36个月时建立的性别认同有关,你们认为是这样的吗?

    E:我记得从5岁开始就不喜欢女孩子。

    C:3岁多的时候,我看到一个民工的裤子上后屁股的地方破了一个洞,虽然透过那个洞什么也看不到,但至尽我真切地记得当时的那种兴奋,我没有告诉母亲,而是当作隐私藏在了心底。在我几十年的性爱生活中,性伴大多是民工,可能与这有关。

    D:我喜欢男孩,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尝试着接触过女孩,我不知道我能否接受她们。

    F:学龄前我喜欢男孩儿,初一时我也爱过一个女孩儿,17岁开始,我才真正知道自己是个GAY。

    B:和我有过性行为的男性不下20个了,其中有不少是异性恋的未婚者,但我就是不爱女人。

    (这些与记者有着不同性取向的人们从着装上看与普通人没有明显的同,举止言谈也没有所谓的娘娘腔,要说不同,倒是他们普遍的眉目清秀。闲聊时他们也说,认为同性恋中有一方面担任异性角色是对同性恋的一个误解,我们是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之爱,没有异性。)

    对于修订的第三版,专家认为,同性恋如对自己,他人和社会无妨,就不一定是精神科服务对象,也不是异常的,但假如这些人当中,因为性发育和性定向而产生了心理障碍,希望改变,需要帮助,这才被称为是性心理障碍。你们对这个认定怎么看?

    G:GAY不是病,是天生的。

    J:说不定被人认定是同性爱的人,其实是双性恋。

    K:我们也和异性恋一样,在事业上同样可以创造出奇迹,我们选择的只是他们不一样的性生活方式。

    H:固执的认定GAY们有病,就用"厌恶疗法”让你自己讨厌自己,这是强加于人的做法。

    E:有的GAY是为了迎合专家,其实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自己没病。

    C:也许会有人需要治疗,也许真的有治愈成功的例子。特别是同性恋不再认为是性变态以后,我们的选择也能自由很多。

    (据北京回龙观医院1996年10月对51例同性恋样本的研究,经过一年多的跟踪,只有6人需要精神医生的帮助。门诊主任刘华清回忆说:"这往往是因为无知和压力。他们一般文化比较低,从农村到大城市打工,这限制了他们对科学信息的吸收和对新生活的选择。因为周围压力大,他们自卑矛盾,对自己不认可不接受,因此产生了心理问题。”记者的直观与这个判断不约而同。)

    "同性恋非病理化”已被社会了解,是不是可以认为,从此以后,同性恋者心理和社会压力就减小了?

    B:去年春节我告诉我妈妈,她早就看出我对谈恋爱一点兴趣也没有,她虽然难过也没办法,对外人我不会讲。

    A:我是酒后对母亲说的,有文化而且一贯很想得开的妈妈哭出了声。她没有责备我,却是边哭边抱怨:"我命好苦......”一个多星期里,我们之间是从未有过的尴尬,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更不敢主动和她说话。最后还是她首先打破了僵局,她说:"你把衬衣换下来,我帮你洗洗。”后来母亲又反复叮嘱我:"不要有任何害怕,只是要小心。”我常常想,我无法报答我的母亲。对单位我不会讲,工资就全没了,想起来也很可怕。

    I :我和H已经同居5年的事谁也没有告诉自己家里,有不和他们一起生活,没有必要。

    G:我也是酒后和母亲讲的,心力实在太憋的慌了。开始母亲还以为我是和"有夫之妇”,明白了是"有妇之夫”时,半天没醒过闷来,母亲都理解不了,别谈其他人了。

    F:我能不让周围的人知道,就尽量不让他们知道,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B:我的周围有的人知道我是GAY,我没发现谁对我不好。

    I:其实我觉得还事守住自己的隐私好,知道后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后果。

    C:谁都明白,要想把GAY整趴下,最简单的方法是公开,从已建立的意兴恋家庭开始。

    H:我不怕公开,只要有本事,哪里都需要人。这不,我们刚刚办完辞职手续,一起到X市去,我去外资公司,他去合资企业,我的老板把房子都给我准备好了。

    F:即使是公开后果不堪设想,我也会荣辱不惊,随时调整心态。

    D:选定了这种生活方式就要走下去,别人知道不知道无所谓,走自己的路,随别人怎么说。

    (虽然从理论上尤其是在学术界人们开始赞同这样一种意识:国家权力不应该过多的干涉个人的私生活,不能过多片面强调公共秩序的维护而不注意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但在实践上,赞同私生活有时也影响社会生活及安定的仍在主导。因此,同性恋者的忧虑是很自然的。为参加这次座谈会,他们与记者联系时均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均不留下通讯地址和真实姓名,使记者对他们的压抑感感触颇深。)

    关于同性婚姻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银河已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征求对《婚姻法》修改意见时真实提出。她提的方案有两个,一个是凡出现"夫妻”两字时改成"配偶”。第一次出现配偶这个词时加一个括弧(性别不论),或是专门搞一个同性婚姻法案。你们对同性婚姻有什么看法?

    F:我想,专家们的行动真是比我的想法都快了很多。不过,我认为同性婚姻的时机并不成熟。尽管我希望有这样一天。还不如实际一点,保护我的隐私权。

    A:我一辈子也不想与异性结婚,我认为回绝婚姻是对男女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为所谓的道德违心地去接受婚姻,结果只能是对女方的伤害。同性婚姻我还没想过。

    F:我有一个GAY朋友是大公司的部门经理。他曾经看到过许多GAY们的不幸婚姻,迫于家庭压力又不得不与异性结了婚。他实在对妻子没有愿望,2年后有与妻子摊了牌,妻子骂他不是人欺骗了她的感情,最后竟然请娘家人帮忙趁他不在时把家里的东西洗劫一空,只给他留了一张破单人床和一台早已经被淘汰了的破电视,丢下他走了。他对我说:"我结婚时挨了一刀,离婚了又挨了一刀。”

    G:还有一个农村的GAY朋友,结婚生子以后就中断了与妻子的性生活。但是他自觉对不起妻子,就用做牛做马的方式默默地承担起家庭的一切。妻子最后终于忍受不了,在抱起孩子离开他的时候,将一桶汽油泼在了他身上,把他烧成了重伤。

    F:我是一个孝子,我就是被逼无奈直到30多才与异性结婚的,到现在我的爱人还不知道我是一个GAY。我的借口是工作忙,每天一到快下班想到回家心里就发憷,总是赖在单位不走,要么不是挖空心思找项目就是看书学习。我已经读完了大本,又拿到了硕士文凭,现在在考博士。婚后我曾经在国外工作了2年,那可真是"疯”了2年,将来有机会还争取去。

    K:我60多了,不是双性恋是个地地道道的GAY。可我妻子不是很好吗?处于善意我不能对她泄露真情,而且必须让她感觉到幸福。我和她做爱象真的一样,那是在表演啊!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家里演了多少年的戏,我累不累啊!现在好了,2个孩子大了都分开另过,退休后我又自己搞了个小店,平时小店就成了我们的"伊甸园”。现在年轻人比我们那时候好多了,如果不得不用婚姻的形式掩护自己的话,你们既要让妻子幸福又要多学习点性学知识,学会培养妻子的性冷淡,给自己多创造点条件。

    D:我知道的GAY里面,就有很多优秀分子给自己找的是残疾人或者是农村妇女,这可能是因为对方对自己的干预力度相对小的原因。可我自己现在也拿不准将来是否一定不结婚或者一定要结婚,不论是异性还是同性。

    H:我和I认识很偶然,可5年同性共同生活过来爱得很深。我们俩个共同努力已经买了房子,性生活也很和谐,我们非常幸福。据我所知,同性爱着之中也有GAY和LESBIAN用假结婚的方式,保护自己不受干扰与侵害。这些,我都能理解。

    E:传统的性爱观往往是为传宗接代和为了各种人际关系的需要,纯粹为自己快乐的性爱似乎很少。异性间的性爱受责任,义务,法律,道德,尊严和计划生育等等因素制约,都会让人紧张而影响性生活质量;同性爱不同,我们不必考虑这些因素,只想变着法儿高兴。所以我觉得同性间比异性间的性爱质量高。当然,同性结婚以后是否和异性结婚完全一样,我还没认真想过。

    C:我一生没有结婚,大约有过30至50个性伴,每个性伴都让我激动让我尽兴。我觉得这样很好。

    (原以为同性恋者会异口同声地赞成同性婚姻,没想到他们却更愿意隐藏自己。虽然科学界对同性恋给出了明确,理性的评价,政府对同性恋已采取了不压迫也不鼓励的态度,应该说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状态。)

    从大家谈的情况看,同性恋遭受的压力更多的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民间。而做民间的工作,是否也有一个同性恋者的对外形象?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同性恋者在性问题上缺乏自我责任感,处于享乐目的更易滥交,还会给人造成同性恋易形成对社会善良风俗的威胁,比如同性恋者更易成为爱滋病患者等等。这对同性恋争取更多的权利,尊严,自由保障是一个障碍,对此,你们怎么看?

    A:作为社会人,我们有和异性恋者同样的属性,在他们那里发生的一切都可能在我们这里发生。对于感情与性取向问题,我们可能比异性恋人群更细腻,更在意,更知道自己。可是由于传统道德观念和环境造成的压抑,我们比异性恋人群更需要发泄,也更放纵自己。

    D:异性恋人群对GAY们到厕所去作爱嗤之以鼻,身为GAY,我虽然能够理解人们的这种心情,但我觉得他们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们和异性恋人群一样,首先是人,性欲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可家里和社会连理解都做不到,更谈不上提供条件了。同性爱者最美好的性享受只有到最龌龊的地方去满足,想起这些,心里常常很悲凉。

    F:现在各地都有了"同志酒吧”和"朋友俱乐部”一类的同性爱交流场所,这标志着社会的宽容与进步。这次新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出台,阐明了"同性恋也是一种权利”,我们还会再得到进一步宽松的环境,这对我们是福音。

    I:目前人们公认的三部分艾滋病高危人群是性工作者,男同性恋者,吸毒及药物依赖者,看来不管我们是不是瘾君子,都被看做是"二等公民”。

    C:几十年来,我看过许多书,自己研究了性病,爱滋病的成因。为了安全,我一生没有肛交,只是皮皮性刺激。因为肛交采用的粘膜与粘膜之间的刺激最容易引发爱滋病。

    (据说C曾经被全国预防爱滋病会议请去,以现身说法将此观点做大会发言。他坦率的旁若无人的讲话,引起了与会专家掌声的同时,会场一片哗然。)

    K:其实任何人都应该地社会负起责任来,但我们希望社会同样也对我们负责。我们希望拥有和异性爱者同样合法的性权利,而不希望受到歧视。宽容,应该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面化的,我们更希望对于同性恋人群有科学的性行为指导,使我们也能真诚,轻松,合法,健康的爱与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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